昭发〔2009〕9号
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直接组织者、领导者和执行者,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着总揽全局的作用。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乡镇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担负着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实现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的规定,结合昭通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要求,把加强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以充分履行职责为基础,以规范选配任用为根本,以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激励干事创业,促进廉洁勤政,着力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的学习能力、团结能力、决策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通过几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奋发有为、政绩突出的高素质乡镇党委书记队伍。
二、乡镇党委书记的职责
(一)抓发展保民生。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加快推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上,着力打基础、兴产业、增后劲、促发展,切实组织实施好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了解民意,下最大的力气,争取各方支持,统筹各方力量,每年组织解决好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二)抓稳定促和谐。经常分析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加强领导,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担当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稳定一方的政治责任。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平安和谐创建,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关注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利益。对辖区范围内紧急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以第一责任人身份指挥处理。
(三)抓班子带队伍。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坚持分工负责、权责统一,发挥好班子成员的作用。抓好班子团结,及时解决班子内部存在的问题,营造互信、互助、互补的好风气。支持和保证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法照章充分履行职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带好、用好、管好本乡镇干部职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着力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四)抓党建强保障。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视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的条件。
乡镇党委书记人选,应当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带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熟悉了解“三农”工作,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统揽全局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具备做好“三农”工作和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性强,民主作风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团结同志,维护班子团结,善于抓班子带队伍。
4.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实际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
5.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
6.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二)选拔配备乡镇党委书记的结构要求。
1.注意乡镇党委书记同乡镇人民政府正职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合理搭配。从上级机关交流的干部,如无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一般不直接任用为乡镇党委书记。
2. 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要形成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年龄结构。通过选配调整,努力形成35岁以下的占20%,36~40岁的占30%,41~45岁的占30%,适当有一批45岁以上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
3. 乡镇党委书记的选配要根据不同乡情,充分考虑性别结构、民族结构和学历专业结构,除绥江、水富外每个县区至少配备并保持1名以上女乡镇党委书记。注重选配熟悉党务、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乡镇党委书记。
4. 加强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结构要求建好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库,加强培养锻炼。
(三)规范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
1. 县区委负责对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按照市委宏观管理相关规定,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批备案。
2. 县区委要认真履行党委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严把乡镇党委书记人选的民主推荐关、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
3. 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程序是在书记碰头会酝酿的基础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再经县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4. 乡镇党委书记拟提拔人选在常委会讨论提名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征求县区纪委、计生部门的意见。
5.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乡镇党委书记应当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不得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县区党委须说明详实理由,专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 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人民政府正职一般不同时调离本乡镇。
四、强化乡镇党委书记日常管理
(一)搞好教育培训。
1. 建立新任乡镇党委书记任职培训制度。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任职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2. 抓好乡镇党委书记的专题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围绕市委重大工作部署,适时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3. 抓好乡镇党委书记的日常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培训由县区委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有关规定,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
4. 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丰富和创新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二)完善考核。
1. 县区委要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乡镇党委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2.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乡镇党委书记要在乡镇党委扩大会范围内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3. 重视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了解、考察、识别乡镇党委书记。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对临阵退缩、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要把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满意率作为奖惩任免乡镇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适时优先提拔使用;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未达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无特殊原因的,应予免职。
(三)加强监督。
1. 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2.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和巡查制度。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同辖区内乡镇党委书记单独谈心谈话l次,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县区委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的巡查工作,随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工作情况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其改正。
3. 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考核工作要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直接听取普通群众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开展党委书记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的评价。
4. 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注重听取来自基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届中审计、离任审计以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
5. 组织部门要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履职调查制度。经常收集巡视组、纪委和干部监督等相关部门对乡镇党委书记情况的反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失去群众公信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应及时进行调整。
五、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激励机制
1. 县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采取适当措施激励乡镇党委书记干事创业。要及时总结、宣传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先进事迹,增强乡镇党委书记的使命感、荣誉感,鼓励其立足本职岗位,多为党和人民做实事、做好事。市委每两年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2. 要把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市直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选调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到机关任职,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市直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实际情况,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到县区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3. 市委组织部应通过专项考察和平时考察,适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的情况,掌握一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并列入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
4. 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新进班子人员补充时,应优先从具有乡镇党委书记任职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市委根据市直部门的结构和工作需要,可直接从优秀的乡镇党委书记中提拔任用。
(200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