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黄华镇全力实施“1314”工作法,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明确“一个”目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目标,找准组织生活方向,黄华镇党委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实“三项”纪实。一是抓实基层党支部“纪实”。各基层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全程纪实,定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纪实报告单》,经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签字后备存,并向镇党委报告。二是抓实个人“纪实”。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是抓实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纪实”。镇党委按照县委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外出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外出都必须书面报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报备的,必须口头向镇党委书记报告,返回后及时报备,将党员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
落实“一项”检查。各基层党支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自查,镇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是否作了党课报告和参加了讨论交流等,是否按时交纳党费,各基层党支部是否认真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提醒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建立“四项”制度。一是提醒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提前一周将组织生活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二是通报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对本辖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三是公示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半年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公示单》,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是问责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计划安排不落实、群众有不良反映的,班子成员由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由组织部门或镇党委书记约谈。对活动流于形式、没有落实提醒制、做好会议记录等的党支部,督促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